《灸繩》第八章第二節
一、《內經》中早有「熱病二十九灸」的例證
中醫學說的思想是以經典和前人的見解為典範,則熱症貴灸與禁灸,也應以經典為依據。通考《內經》全文,不僅無「發熱不能用灸」的條文與字樣,而且特別重要的是有「熱病二十九灸」之說。《素問・骨空論》曰:「灸寒熱之法,先灸項大椎,以年為壯數,次灸撅骨(尾窮)以年為壯數,視背俞陷者灸之,舉臂肩上陷者(肩翻)灸之,兩季脅之間(京門)灸之,外踝上絕骨之端(陽輔)灸之。足小趾次趾間(俠溪)灸之,腨下陷脈(承筋)灸之,外踝後(昆侖)灸之,缺盆骨上切之堅痛如筋者灸之,膺中陷骨(天突)灸之,掌束骨下(陽池)灸之,臍下關元三寸灸之,毛際動脈(氣沖)灸之,膝下三寸分間(三裡)灸之,足陽明跗上動脈(沖陽)灸之,巔上一(百會)灸之,犬所齧處灸三壯,凡當灸二十九處」。
在以上各穴中,背俞陷與缺盆骨上硬結處是反應穴,灸犬所齧處,意為遭受外傷而感染高熱者亦可直接在該處施灸。連此三穴在內,其中單穴五,雙穴二十,只有二十八穴,所謂「二十九處」者只是概言熱症可以在全身多處施灸,不必為二十九處所拘也。現今仍有不少人認為「熱症禁灸」,觀此不知何以自解。
有人說,經文二十九灸是指灸寒熱之法,因為有寒所以才可用灸,這是脫離臨床不通之見,發熱的機理在《素問・調經論》中,對發熱惡寒,以及內熱和外熱早有概括性的說明,即「陽受氣於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問,今寒氣在外,則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則寒氣獨留於外故寒慄;陰虛生內熱者,有所勞倦,形氣衰少,穀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內熱;陽盛則生外熱者,上焦不通利,則皮膚緻密,腠理閉塞,玄府不通,衛氣不得洩越,故外熱。」寒顫的出現,必然皮膚血管收縮,散熱減少和肌肉抖動,產熱增多。以及體溫升高,反而感到外界氣候寒冷,因此惡寒必然就有發熱。這是人人皆知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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