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繩》第八章第二節
四、後世對熱能引熱的闡明

被埋沒的真理,總是時刻在閃爍其固有的光芒。熱症禁灸雖為多數人所奉行,但熱症可灸又為不少的人所提倡。不僅在以往的灸針文獻中對熱症用灸的效果有著大量的實例可資憑證,在理論方面也多所論證。如《理瀹駢文》中說:「若夫熱症可以用熱者,一則得熱則行也,一則以熱能引熱,使熱外出也,即從治之法也」。又在太乙雷火針條下曰:「寒者正治,熱者從治。」《紅爐點雪》痰火灸法條曰:「病之沉痼者,非針灸不解。以其針有劫奪之功。第今之針法,得妙者稀,且見效少,若虛怯之體,倏至天絕者有之。而灸法去病之功,難以枚舉。凡寒熱虛實,輕重遠近,無往不宜。蓋寒病得火而散者,猶烈日消冰,有寒隨溫解之義也;熱病得火而解者,猶暑極反涼,猶火鬱發之之義也;虛病得火而壯者,猶火迫水而氣升,有溫補熱益之義也;實病得火麗解者,猶火能消物,有實則瀉之之義也。痰病得火而解者,以熱則氣行,津液流通故也……若年深痼疾,非藥力所能除,必借火力以攻拔之。諺云:火有拔山之力,豈虛語哉。若病欲除其根,則一灸勝藥力多矣……然火之功用,固有生發之妙。必其人肌肉尚未盡脫,元氣尚未盡虛,飲食能進者乃能勝此痛楚……若肌體虺贏,元氣虛極,飲食不能進,則亦不能禁此燔灼。病本自劇,若灸後病不得起,不惟無益,必反招病家之怨也,至囑至告。」這對灸和針的比較,熱症可灸及灸的優點和適應症,以及施灸所應注意之處,作了精闢的闡明和論述。
又如《東醫寶鑒》及《針灸集成》均引《醫學綱目》曰:「灸法所以暢達,拔引鬱毒,此從治之義也。譬如盜入人家,必開門逐之使出,萬一門不開而無所出,必傷生乃已。」可見「熱能行熱」樸素的正確見解,始終未被「以火濟火」的誤解所埋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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