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繩》第八章第二節
三、以《素問・六元正紀大論》「火鬱發之」為準則
鬰是積聚與塞滯之意,五鬱為病,即五臟之氣不得宣通也。對於五鬱的治則,論中指出:「木鬰達之,火鬱發之,土鬱奪之,金鬱洩之,水鬱折之」。這正是熱症用灸的主要依據與準則。因勢利導,不失時機,乃是掌握與支配客觀事物的普遍規律。熱症用灸,也是因勢利導、火鬱發之的具體應用。張景嶽在《類經》中對此作注說:「因其勢而解之、散之、升之、揚之,如開其窗,如揭其被,皆謂之發」。灸法正可以使血管擴張,血流加速,腠理宜通,從而達到「火鬱發之」散熱退熱與祛邪外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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